教务工作常用知识
教育
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, 广义的教育为凡是有目的地增加人的知识技能、影响人的思想品德活动,不论是有组织或无组织,系统或零碎的都是教育。狭义的教育指学校教育,按照一定的目的要求,对受教育者的德育、智育、体育诸方面施以影响的一种有计划、有组织的活动。
教育学
为研究教育现象、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。它研究教育的本质、目的、方针、制度及各项教育工作的任务、过程、内容、方法、组织形式、教师、学校的领导与管理等问题。
教育制度
包括二个方面:(1)是根据国家的性质制订的教育目的、方针和设施的总称。(2)是一个国家内各种教育机构的体系。
教育方针
为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,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教育工作总方向。我国规定的教育方针为:使受教育者在德育、智育、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,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和教育与无产阶级政治服务,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。
教育评估
是有关部门根据预定的目标或标准,对教育组织或其成员的行为过程或效果进行评定、检查和估计的一种现代教育管理技术。它具有测定水平、控制方向、分析差距、预测后果的作用。其评估内容是:(1)在给定的时间内,该教育组织或其成员对社会贡献的大小;(2)在给定的办学条件下,各种办学资源效能发挥的程度;(3)与该组织原来的基础进行比较;(4)对某项教育或管理行为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或教育效果的估计。
学制
也称“学校系统”,为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。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、任务、入学条件、学习年限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和关系。
学年
学校的教学年度,一般从秋季始业,到次年夏季为一学年,学年又分为二个学期,即第一学期、第二学期,也称上学期、下学期。全年教育时间一般为42周,每学期为21周,寒暑假10周。
学年制
又称学年学时制。学习期限以年为单位,学生必须经过规定的学习年限和学习时数,学完全部课程,考试合格为毕业标准。
学分制
是高等学校的一种教学管理体制,它以学分计算学生分量的单位,以学分绩反映学习质量。
学年学分制
一种既规定修业年限,又实行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。其特点是既继承了学年制的计划性(在教学计划中把公共课、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列为必修课,其学时约占总学时的70%)又体现了学分制的灵活性(在教学计划中开设了选修课,其学时数约占总学时的30%)。是一种以计划性与灵活性结合,以计划性为主的教学制度。
绩点制
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后,用以计算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制度。绩点制显示每一学科学习成绩的质量,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的质量。它的计算方法是:根据成绩的分数或等级,规定不等的绩点。以每门学科的学分数乘以绩点,得出这门学科的绩点数,学年成绩是一学年各门学科的绩点总和,毕业成绩是各学年各门学科的绩点总和。
教学
指老师传授和学生学习的共同活动。通过教学不仅使学生获得知识技能,也发展他们的认识能力,同时培养他们的思想品德。
教学计划
是规定学校或专业的教学内容总的方向和总的结构,并对其教学、生产劳动等方面作出全面安排,具体规定应设置的学科、各门学科开设的先后顺序、课时分配和学年编制等方面的文件。它是根据学校或专业的性质和任务,学生的年龄特点及各门课程知识联系来规定的。
教学大纲
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规定某一门课程教学内容的文件,包括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、任务、各章节的知识范围、深度、讲授、实习、实验、作业等教学时数的分配以及有关教学法的说明。是编写教科书、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和检查、评定学生学业成绩、衡量老师教学质量